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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0日

时间:2023-01-20 16:32:02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8968   

最近几天,市税务局发布通知显示,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对于按月申报纳税的纳税人,5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已延长至5月30日。

北京:5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0日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应当在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明确,由于5月1日至4日放假,5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顺延至5月19日此次,市税务局表示,为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对于按月申报纳税的纳税人,5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将延长至5月30日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在5月30日前按月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因疫情原因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最近,许多企业选择在家办公对此,市税务局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如果企业急需领取发票,建议优先从电子税务局网上领取发票已经核定增值税发票种类的纳税人,目前使用的发票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正常经营需要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调整数量和限额,符合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发票

此外,市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程网络化服务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相应的申报模块,完成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多缴退税等所有相关业务流程如果电子税务局遇到无法操作的地方,纳税人可以点击网站右侧的网上导办图标,实时咨询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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